电子商务拟立法 恶意评价、恶意退货将受罚

业界
2017
12/26
11:10
分享
评论

电子商务拟立法 恶意评价、恶意退货将受罚_政策_电商之家

12月26日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草案)》12月25日提交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在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体制、经营者规范、各方权益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范。

浙江的电子商务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2016年,浙江网络零售额突破万亿元,达10306.7亿元,居省区市第二位。今年1~9月,全省实现网络零售8612.82亿元,增长35.9%;省内居民网络消费4430.2亿元,增长34.6%。全省在各主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活跃的网络零售网店近80万家,直接、间接创造就业岗位约760万个。

《条例(草案)》规定的电子商务,指交易当事人或参与人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进行的经营活动。电子商务经营者指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电子商务自营经营者、平台上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电子商务服务经营者。

其中,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页空间、虚拟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互联网搜索平台、社交平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上述服务,视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电子商务自营经营者,指自建独立网站或独立互联网应用程序,通过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平台上电子商务经营者,指通过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这就明确地将共享经济、社交电商、微商微店等都纳入适用范围,同时为各类新业态新模式留有空间和余地。”省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称。

在经营规范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了实名注册、注册信息提交、注册信息审查抽查、注册处置措施、网店信息公示义务等内容。其中指出,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相对优势地位,对平台上电子商务经营者实施不公平交易行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单独或会同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包括以虚构交易或其他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恶意退货等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条例(草案)》明确,消费者就电子商务消费信息享有选择公开或不公开自身交易记录、查询账户历史交易记录等权利;若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消费纠纷,可向电子商务经营者住所(住址)地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组织投诉。经营者若侵犯消费者信息权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5万元罚款;未按规定处理消费纠纷拒不改正的,处1万~3万元罚款。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电商之家的观点和立场。

相关热点

有些成功和努力是没有关系的,比如小米在过去的4年多时间里就很努力,但最后让小米成功的因素却是雷军,以及雷军在业界的影响力、号召力,以及无与伦比的社会化营销力。
业界
双十一小米与荣耀必有一战。预计11月1日公布备战宣言,推测小米备货99万部,荣耀100万部;小米以天猫为主,荣耀全渠道布局;小米配件五折起售,荣耀配件四折……
业界
中国电商行业发展至今,已不仅仅是新旧模式的更替,而是技术、渠道、支付、物流等基础设施不断进化的生态演进过程。从发展阶段来看,大致可以把中国电商行业的发展分为C2C电商模
业界
618开始后刚过1小时,天猫平台上已经有9个品牌成交过亿,分别是:苹果、美的、耐克、奥克斯、海尔、欧莱雅、兰蔻、阿迪达斯和小米。 人人都爱咬一口 的苹果更是只用了2分45秒就在
业界
近年来,中国元素成为了时尚界的宠儿,越来越多的品牌乘着 国潮东风 进入大众视野。蕴含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的同时,又结合了现代元素的设计,二者碰撞出来的奇妙反应深受年轻人的追
业界

相关推荐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