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消息,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反垄断监管机构周四提议,对东南亚打车软件巨头Grab罚款逾8600万林吉特(约合2050万美元),因该公司违反竞争法对司机施加限制性条款。
报道称,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裁定,总部位于新加坡的Grab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阻止其司机为竞争对手推广和提供广告服务,这些限制性条款 扭曲了相关市场的竞争。 该机构还将从周四开始每天对Grab处以1.5万林吉特的罚款,直到该公司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据《电商之家》了解,在Uber退出东南亚市场后,Grab已从2019年4月份开始先后获得两轮10亿美元融资。第一轮10亿美元融资来自丰田汽车,当时该公司的估值为60亿美元。8月初,Grab进行了第二轮10亿美元融资,投资者为全球资产管理公司OppenheimerFunds和中国平安资本等。
资料显示,Grab是马来西亚华人创办的互联网公司,以网约车为主营业务,2012年成立至今,Grab拥有东南亚最广泛的交通服务网络,平台订单量已超过40亿单,已经在8个国家的339个城市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