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现 “内鬼”造假证 外卖平台须防“蝼蚁之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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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11/18
11:18
须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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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现 “内鬼”造假证 外卖平台须防“蝼蚁之穴”_O2O_电商之家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内鬼”,对任何行业来说都是致命伤。对重视食品安全的外卖平台来说,尤其如此。即使一个员工出现问题,往往也将让外卖平台的信誉及口碑将蒙受不可估量的损失。

11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前饿了么员工胡某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胡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犯罪嫌疑人胡某于2016年8月曾担任饿了么平台的区域经理。为完成公司发展新餐饮企业的KPI,胡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制作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许可证等虚假证件,不仅让多家证照不全、不符合入住条件的餐饮店铺顺利上线,还上线了多家实际上无人经营的“虚拟餐厅”,饿了么公司前后向该批非餐饮企业发放补贴费用达3万元。直到今年1月,饿了么在内部监管中发现问题,胡某的造假行为才浮出水面。

据了解,胡某之所以能够如此顺利地为不符合资质的商铺放行,原因就在于他对公司的整个店铺上线流程都很熟悉。只要提交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在内的材料电子件,并通过审核即可上线。但一个区域经理仅仅利用网购的PS证件就能蒙混过关,很难相信饿了么对于商家入驻有一套缜密的审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近日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线上线下一致”原则,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近年来法律法规日益关注外卖行业,旨在引导外卖行业良性发展,但囿于外卖平台长期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台之间为相互争夺商家资源推出各项激励措施,却疏于审查把关,最终不免造成部分无证店铺瞒天过海的乱象。

自去年315晚会因“黑作坊”被央视点名曝光,员工造假证事件不免将对相关外卖企业乃至整个行业再度造成负面影响。“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一事件也警醒外卖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切莫忽视商家入驻的监管以及人才队伍的建设,比起外部竞争压力,内部的隐患往往才是输给对手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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