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消息,《电商之家》获悉,太原中心支行公示了对晋商消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晋商消费金融 )作出行政处罚。
央行给出的违法行为类型属于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行政处罚内容包括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另外,2019年6月25日,银保监会网站信息显示,拟任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未得到山西银保监局批复同意,批复称李文莉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拟任命高管申请首次被监管部门公开否决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费金融建立于2016年,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同时也是山西省首家消费金融公司。企查查显现,晋商银行为其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0%。
据《报》了解,自开业以来,公司持续盈利,净利润不断攀升,2018年,晋商消金实现营业收入3.38亿元,净利润约为8197万元,同比增长约77.5%。
不过,晋商消费金融在2018年曾连续踩雷元宝e家、昊园恒业等租房分期、旅游分期后,其业绩也受了一定影响。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晋商消费金融净利润已超过1亿元,但最终2018年全年净利润却为8197万元,这便意味着晋商消金第四季度由盈转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