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 外管局 )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日前透露,外管局拟增加上海试点和深圳试点总额度。4月24日,这一利好正式落地。根据外管局发布的公告,结合试点情况,适应市场主体跨境资产的配置需求,外管局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QDLP产品是2012年上海为建设国际中心而推出的一项金融创新措施,准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境外对冲基金在我国境内募集人民币,再通过QDLP通道兑换成美元,投资境外二级市场。上海开始试点QDLP后,深圳灵活推出了QDIE制度。所谓QDIE,是指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由于上海和深圳两个城市的定位不同,所以在成立之初,两者也体现出了一定的区别。QDLP有一个隐性的门槛,比较倾向于大型机构,这和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雄心是一致的。而QDIE有更多的灵活性,非常广泛,对合格投资者的金额要求大概是200万元。
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LP/QDIE,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